其他
最新通知!事关出入校!
关于进一步优化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优化学校疫情防控工作有关精神和广东省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校园防控专班《关于进一步优化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粤教防组〔2022〕47号)要求,为更加科学精准做好当前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校门管控
(一)校内各类人员(含师生员工、教职员工家属、保安、保洁、食堂员工、第三方机构服务人员、施工作业人员、校内住户等)纳入白名单管理,白名单内人员可正常进出校园,无需申请、审批。学生进出校提前在学生事务中心自主报备。所有人员进入校园必须严格落实测量体温、查验健康码、规范佩戴口罩等。
(二)校外正常业务来访人员(含公务、维修、施工、物资配送人员等)经审批可进入学校。各受访单位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对入校人员进行审核,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访客方可审批进入,进校时须持有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结果。各二级组织机构要密切关注学校疫情防控通知,确保访客符合进校条件,进校做好个人防护。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校园。
二、优化人员管理
(一)以下师生员工暂缓返校:
1.处于高低风险区的师生员工;2.处于隔离治疗期、集中隔离、居家隔离、居家健康监测或其他未完成健康管理措施的师生员工;3.粤康码为红码、黄码的师生员工;4.同住家人核酸检测结果异常的师生员工。
(二)学校各类人员不再开展每日健康打卡,个人如出现新冠肺炎疑似症状、核酸或抗原异常、粤康码异常等涉疫情况,及时报所在单位及居住地所属社区,遵照社区防疫工作指引处置。出现新冠肺炎疑似症状的人员不返岗返学,排除感染风险后方可返岗返学,症状消失前不聚集、不堂食。
三、优化隔离方式
(一)感染者,住校外且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无症状感染者和轻型病例一般采取居家隔离,住校师生员工遵照学校所属社区防疫工作指引处置。居家隔离期间加强健康监测,隔离第6、7天连续2次核酸检测Ct值达≥35 解除隔离,病情加重的及时转定点医院治疗。
(二)密切接触者,住校外且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采取5天居家隔离,住校师生员工入住健康观察区隔离5天,第5天核酸检测阴性后解除隔离。
四、加强疫苗接种
各二级组织机构要按照“应接尽接”原则,在符合接种条件的前提下,引导未完成接种的师生员工及同住家人尽快完成接种。重点关注老年教职员工及家属的接种率,做到应接尽接。
五、加强公共卫生管理
(一)进入校园内行政楼、食堂、教室、图书馆、体育场馆、卫生所、商超等公共场所,或在电梯、公共卫生间等密闭空间须规范佩戴口罩。在食堂就餐、图书馆学习须适当保持距离,避免扎堆聚集。
(二)后勤管理办公室要统筹做好公共场所环境卫生清洁,各单位根据管理职责做好本单位环境卫生管理,加强课室、图书馆、饭堂、实验场所、体育馆和快递取送点等场所的通风、清洁和消杀管理,避免人员过度聚集。
(三)全体师生员工要落实健康第一责任人责任,必须严格落实《公民防疫基本行为准则》要求,少聚集、外出必须坚持科学佩戴口罩、遵守1 米线,养成勤洗手、常通风、定期清洁消毒的好习惯,切实提升自我防护的水平。
2022年12月14日